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

寶山鄉代副主席酒駕撞傷女童 找媳婦頂罪


  • 2011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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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國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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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陳權欣/竹縣報導】


     曾將人打成植物人有傷害前科的寶山鄉代會副主席陳東平,八日傍晚涉嫌酒駕將十歲女童雙腿撞成骨折,逃逸回家要媳婦出面頂替躲避刑責。可是案發時有許多人目擊,被害人家屬群情激憤的趕赴派出所要求警方逮人。陳東平偵訊時坦承犯行,警方訊後將他依涉公共危險及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。
     陳東平(六十七歲)前天傍晚六時許,酒駕在住家附近撞傷十歲盧姓小女童,當時並未下車查看,立即往自家方向逃逸。
     陳東平返家後要找媳婦出面頂罪,但車禍發生時許多人目擊,賴也賴不掉。盧姓女童的宗親家長獲悉後非常氣憤,十幾人氣沖沖跑到派出,要求警方趕快到副主席家逮人。
     警方趕到陳家,發現陳東平醉醺醺,媳婦出面聲稱是她開車撞傷女童。被害人家屬反駁說,許多目擊者都看到是陳東平開車,不要隨便找人頂罪。陳東平見紙包不住火,才倖倖然到派出所接受酒測,酒測值高達○.八毫克。
     陳東平酒醒後接受偵訊,坦承撞傷女童後逃逸。警方訊後依涉公共危險及傷害罪嫌函送法辦。女童孩雙腳粉碎性骨折,轉送台北長庚醫院開刀雖已脫離險境,但仍需長時間治療與復健。
     地方人士表示,陳東平十多年前擔任鄉代,曾為細故將人打成植物人,逃逸多年後出面認罪被判刑。服刑完畢後出馬競選,並擔任副主席,卻不知前車之鑑,此次又酒後撞傷人逃逸,再度引起公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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