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酒駕惡習不改 第8次重判1年


中國時報【陳志賢╱台北報導】

卅九歲男子朱碩凱,一再酒後駕車,十二年內在全台各地被查獲八次,也因酒駕坐牢過,但仍不改酒駕惡習,日前又醉醺醺騎機車在中興橋被警方攔檢查獲,台北地院認為不能再姑息他,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一年徒刑。

據調查,朱碩凱是今年二月十一日凌晨,酒後騎機車經萬華中興橋時,被警方攔檢查獲,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九毫克,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並求刑。

法院調閱前科資料,發現朱自八十八年起迄今,連同本案共有八次酒駕紀錄,包括台北、高雄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地院都曾審理過他的酒駕案件。

法官認為,朱某之前曾七度因酒駕案件,被各地法院論處罪刑並執行刑罰後,仍未能戒斷其惡習,還一再為之,尤其朱上一次酒駕犯行甫被高院判刑十一月執行完畢,只隔一年就又再犯。
法官認為,為避免朱仍有倖存之心,誤認縱然再次酒後駕車,仍有易科罰金機會,因此重判最高一年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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