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

酒駕奪命 今年多達318人


2011/11/08 19:20:12    

(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8日電)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 通過刑法部分條文,酒駕將加重刑責,其中致人於死最 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酒駕違 規數據,有318人酒駕死亡、當場死亡有298件。

27歲的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10月初在新北市三重 重新橋執勤時,遭酒駕民眾撞擊,導致左小腿嚴重開放 性骨折,膝蓋以下必須截肢,目前已回到工作崗位。


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,也被外界 俗稱為「賴文莉條款」。警政署表示,修正後的刑法第 185條之3,內容主要是將酒後駕駛原判處1年以下徒刑 ,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科或併科由新台幣15萬 元,改為罰金20萬元。

警政署指出,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 條文,將公共危險罪逮捕現行犯都應隨案移送偵辦,和 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項不予解送規定衝突,未來此法 將不適用,相關調配措施,將由刑事局研議中。

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各警察機關取締酒駕案件, 共取締8萬8034件,酒駕移送有3萬9356件,酒駕死亡 318人,受傷有101人,酒駕A1(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) 有298件。

警政署公布的統計數據中,若以取締酒後駕車案件 來看,民國96年共取締13萬7692件、移送法辦4萬8644 件;99年取締酒駕11萬5093件、移送法辦5萬3053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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