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

裴琳酒駕撞公車 遭求從重量刑


2011年 10月04日/蘋果日報

【孫友廉、陳幼英╱新北報導】曾酒後駕車、吸毒的藝人裴琳,今年9月10日上午再酒駕撞公車,酒測值高達1.16毫克。板橋地檢署昨考量裴琳2005年間,就有酒駕緩起訴紀錄,卻仍未悔悟,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起訴,並請法院從重量刑,裴琳將面臨1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。昨裴琳的經紀人小莉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通知。



部落格稱會承擔
2005年1月16日凌晨,裴琳駕車在松山區撞上計程車,造成乘客受傷,她酒測值0.49。當時由她當時男友李紹洋頂罪,後才坦承裴琳駕車,檢方要求2人捐助社會團體各2萬元並獲緩起訴。

2007年11月,裴琳吸大麻遭勒戒;2010年更醉倒住處樓梯間;今年9月10日上午8時許,她又酒駕,在新莊區中正路撞上公車,裁定3萬元交保,昨被起訴。她昨部落格提到她2日去祥育啟智教養院做義工,也寫到「我知道酒精會讓我帶來短暫的快樂,但我也知道酒精也給我帶來極大的麻煩,甚至失去了所有的工作……我會承擔,去面對接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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